關於簽證申請手續

(1) 希望以在日本之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等目的赴日之外國籍患者等,請參閱本文最後登載之在日保證機構名冊,並擇一聯絡,請其安排受診等相關事宜。(在日保證機構名冊目前正在製作中。希望申請此種簽證者,關於可安排受診之相關機構,請向您最近之日本大使館、領事館洽詢)。

(2) 透過日本之保證機構,確定受理診治之醫療機構後,由該保證機構發給在日醫療機構之受診等預定證明書及在日保證機構之保證書(「医療機関による受診等予定証明書及び身元保証機関による身元保証書」)(如須要提出治療日程表時,請透過該保證機構一併取得)。

(3) 外國籍患者等請準備以下文件,向居住地之日本大使館、領事館提出簽證申請。

陪同者請提出以下①~③及⑥之文件。另,外國籍患者等,以住院為前提,為接受治療而須在日停留超過90日者,則須先透過預定住院之醫療機構的職員,或自己在日本居住之親人,向法務省入國管理局取得下列⑦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加上下述其他之文件,向當地之日本使領館提出簽證申請。

※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灣事務所僅接受居住在台灣的居民( 台灣人、或持有台灣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之申請。

① 有效護照正本

② 簽證申請書

③ 2吋白底證件照 ( 6個月內拍攝)

④ 在日醫療機構之受診等預定證明書及在日保證機構之保證書「医療機関による受診等予定証明書及び身元保証機関による身元保証書」

⑤ 持有相當財力之證明文件(如存款證明書等 )

⑥ 台灣身分證正本或台灣居留證正本及其影本

⑦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正本及影本(因住院而停留超過90日者要提出)

⑧ 治療日程表 ( 需多次前往日本接受治療者要提出)